全省《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宣传贯彻(朔州站)会议召开
文章字数:507
本报讯(记者刘淑花)为宣传贯彻《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推进相关工作的落实落地,近日,全省《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宣传贯彻(朔州站)会议在朔州市大医院召开。会议由省卫健委、省红十字会主办,市卫健委、市红十字会协办。
会上,按照山西省卫健委在2023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工作的通知》中要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设立院内捐献服务工作科(站),对我市14所医疗机构予以授牌。相关专家对《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红十字会在推动器官捐献中的作用》《山西省OPO的工作报告》《省级OPO建设推动山西省人体器官捐献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相应的解读和报告。
来自我市各县(市、区)卫健局分管领导,各县(市、区)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及相关负责人员,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及近三年内产生捐献案例的14所医疗机构分管院长,医务科科长,神经内科、神经外科、急诊科、重症监护室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共计近百余人参会。市红十字会负责人表示,将严格落实《条例》规定,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人体器官捐献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同时,将加强与各方的合作,建立更加完善的协调机制,为推动人体器官捐献事业的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会上,按照山西省卫健委在2023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工作的通知》中要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设立院内捐献服务工作科(站),对我市14所医疗机构予以授牌。相关专家对《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红十字会在推动器官捐献中的作用》《山西省OPO的工作报告》《省级OPO建设推动山西省人体器官捐献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相应的解读和报告。
来自我市各县(市、区)卫健局分管领导,各县(市、区)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及相关负责人员,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及近三年内产生捐献案例的14所医疗机构分管院长,医务科科长,神经内科、神经外科、急诊科、重症监护室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共计近百余人参会。市红十字会负责人表示,将严格落实《条例》规定,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人体器官捐献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同时,将加强与各方的合作,建立更加完善的协调机制,为推动人体器官捐献事业的发展注入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