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7次主任会议
文章字数:572
本报讯(记者 刘淑花)8月21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7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冯云龙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晓斌、王帆、胡伟、蒋丽梅、张祥出席会议。
会议议定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讨论并原则通过《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服务管理办法》,传达《山西省旅游发展促进条例》宣传实施推进会议精神,讨论《关于全市外事工作情况专题调研报告》,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会议议定,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8月29日召开,会期一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朔州市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和全市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及市本级预算调整的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朔州市桑干河流域治理和修复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朔州市城市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人事任免及其他。
会议指出,要始终充分尊重人大代表的主体地位,把发挥好代表作用作为密切联系群众、提高常委会工作质效的重要抓手,完善保障机制,创新服务载体,不断提升代表履职服务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代表履职行为,激发代表履职活力,增强代表履职成效,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朔州实践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议定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讨论并原则通过《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服务管理办法》,传达《山西省旅游发展促进条例》宣传实施推进会议精神,讨论《关于全市外事工作情况专题调研报告》,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会议议定,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8月29日召开,会期一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朔州市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和全市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及市本级预算调整的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朔州市桑干河流域治理和修复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朔州市城市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人事任免及其他。
会议指出,要始终充分尊重人大代表的主体地位,把发挥好代表作用作为密切联系群众、提高常委会工作质效的重要抓手,完善保障机制,创新服务载体,不断提升代表履职服务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代表履职行为,激发代表履职活力,增强代表履职成效,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朔州实践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