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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二次参加工作
●马永
文章字数:1903
  1982年10月底,我从雁北商业学校毕业的第三个月到朔县百货公司第二次参加工作,因为这是从雁北机械厂参加工作考上中专毕业后的又一次工作,所以叫二次参加工作。
  朔县百货公司坐落在县城南大街,路东是办公区,公司领导、业务股室都在这里办公。靠北是一排低矮的平房为职工宿舍,靠南是带室内走廊较宽敞的房间,有几间单间为领导办公室,最大的一间有二三十平方米为综合办公室,靠西紧邻大街约四五十平方米仅一间房为批发部。路西是存放商品的几排库房,邻街为一个面积较小的零售门市部。
  上班的第一天,我的工作岗位、办公地点都已明确,工作岗位为物价员,因我学的专业就是商业物价;办公地点在前面所述的综合办公室。带我的同事即我的师傅叫杜生标,年长我两岁,热情、精干,主任叫张坐廷,年龄约40多岁,严肃、认真。这天下午临近下班时,经理王新通知我晚上值班,值班室在办公区大门口的一间屋内,房间不大,房顶很高,深夜整个办公区一片寂静。
  计划经济时代,百货公司经营的商品繁杂,且商品类别有严格的划分,划价要根据商品类别、进货渠道按有关规定计算,这其中有些知识是上学时课本未涉及到的。对我来说,实际工作中需学的东西很多,前面提到的张坐廷、杜生标对这些烂熟于心,对我帮助很大。商业系统的物价员比较忙,百货公司的物价员更为忙碌,县百货公司是三级批发站,划价要区别情况计算。有的商品在二级站的基础上加上三级站的差价再计算到零售价,比较简单;有的商品要倒算回厂家的出厂价按一、二、三级批发站依次加价,最后计算出零售价,比较繁琐。而且划价要求精确,每种商品的价格都要保留到“分”,“分”不是整数时,还需在“厘”上按规定“舍”“入”。大部分商品实行的是“四舍五入”,有的像棉布类等商品实行的是“二舍八入”。当时的规定是同一种商品在同一地同价,即在一个县的范围内,到任何一个零售商店购买同一种商品都是同样的价格,且明码标价,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每当采购回新商品,各基层供销社、县供销社在县城的有关公司、百货公司的零售门市的采购员们心急火燎。因为他们到批发部办进货手续,批发部接不到划价单无法开票,所以他们着急地到我们物价员这里等待给自己需采购的商品开出划价单,有时我们被围得水泄不通。
  1982年农历腊月,全省拟调整百货公司的部分商品价格,公司指派我到省百货公司取调价表,采购员老杨有其他事也要到省百货公司,我与他一起到了省城。在太原住了一夜,第二天打早到省百货公司取上密封好的调价表坐火车赶回朔县,即被封闭于县人民武装部住所处。有关人员已就位,准备开展工作。所有参与调价的人员都集中到县人民武装部的一个会议室内,集中办公,集体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既有明确分工,又不乏互相合作。因调价商品多,工作量较大,又有时间要求,大家任劳任怨,加班加点,每天吃过晚饭后还要工作两小时左右。每当装订调价表时,大家一起上手,把打印好的调价表按顺序摆在几个拼在一起的长条桌上,然后一个接一个采取推磨式的方法一页一页地把调价表摞在一起。在这个过程中,有的动作快,有的手脚慢,有的追不上前面一位,有的被前面一位挡住不能前行,形成了你追我赶的热烈场面。每当这时,大家都觉得开心快乐,工作的劳累,身体的疲惫都烟消云散。经过10多天的紧张工作,我们圆满地完成了工作任务。
  我在单位主要是从事物价工作,有时也会承担一些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记得是在1983年的4、5月份,单位派我和韩新民到天津百货公司提取手表,手表在当时是紧俏商品,这可能是上级分配给我县的商品。我俩带着单位已事先准备好的两个长约半米、宽约30公分的帆布手提包从朔县坐绿皮火车到北京住了一夜,第二天乘火车到达天津。到天津后我们直达百货公司,提上货后一人负责一个手提包,直奔火车站。上了火车,小心翼翼地把两个手提包放到行李架上,两人轮流照看,长途旅行,护送着紧俏且价值不菲的商品直抵朔县。平安顺利地到达朔县火车站后,由单位派车接回公司,与保管办理妥交接手续,一颗悬着的心才算放下。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被借调到县行政机关,事情是这样的:在我到百货公司工作约半年左右的一天,朔县财贸委员会秘书王德到百货公司办事,顺便到了我们办公室,与我攀谈起来。知道我是刚毕业的中专生后,他让我把写过的文章给他看一看,当时我的心里就像涌过一股暖流。第二天我就迫不及待地将自己写过的散文、当学生干部时起草的学生会工作计划、总结交给了他。1983年6月初,我被借调到了朔县财委工作。
  在朔县百货公司工作的七个月时间受益匪浅,这是我从农村知青、工厂工人向从事商业管理乃至财经管理的一个转折点,确切地说是一个新起点。在这里我学到了许多新知识,这里的同事热情、纯真、朴实、正派,给了我很大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