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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萌”禽落难 民警暖心救助
文章字数:426

  本报讯 近年来,怀仁市公安局新家园派出所围绕“派出所主防”理念,结合辖区实际,加大日常巡逻防控力度,特别是对山区、小路等视觉盲区加强巡逻,主动预防、主动作为。
  7月5日16时左右,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小峪后山山区路段巡逻时,遇到一名群众求助:“警察同志,我发现了一只幼小的猫头鹰,你们快来看看。”发现这一情况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查看。这只猫头鹰看到有人靠近,便在地上不断挣扎,但无论怎样挣扎都无法站立。民警及时与怀仁市林业局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寻求妥善处置。
  经民警与林业部门工作人员确认,该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红角鸮。红角鸮是一种小型猫头鹰,属于鸱鸮科角鸮属。随后,派出所民警将这只红角鸮带回派出所,并移交怀仁市林业部门工作人员。
  警方提示: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发现伤、病、残及幼小的野生动物时,广大居民不可私自救助、盲目放生,应及时联系相关管理部门进行专业救治,待其恢复健康后再科学放生。
  (王晓丽 李文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