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丽梅带队开展执法检查
文章字数:378
本报讯(记者 刘淑花)7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丽梅带领执法检查组,就贯彻实施《山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工作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蒋丽梅一行深入右玉县中陵湖、松涛园、苍头河湿地公园马营河段等地,在全面了解我市贯彻实施《山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工作情况的基础上,重点围绕规划与管控、生态保护与修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污染防治、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等方面工作进行了检查。蒋丽梅指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党中央从中华民族和中华文明永续发展的高度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要求,加强污染防治,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量水而行、节水为重,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统筹谋划、协同推进的原则,持续巩固提升生态保护成效,不断提高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蒋丽梅一行深入右玉县中陵湖、松涛园、苍头河湿地公园马营河段等地,在全面了解我市贯彻实施《山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工作情况的基础上,重点围绕规划与管控、生态保护与修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污染防治、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等方面工作进行了检查。蒋丽梅指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党中央从中华民族和中华文明永续发展的高度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要求,加强污染防治,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量水而行、节水为重,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统筹谋划、协同推进的原则,持续巩固提升生态保护成效,不断提高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