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管理工作
文章字数:893
本报讯(记者 刘淑花)近年来,我市不断强化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保障,全面加强资金管理,助力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推动构建外通内联、人便于行、货畅其流、安全便捷的农村公路交通网络,助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严格制度规范。我市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领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合国家及地方乡村振兴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构建起从资金申请、审批、拨付、使用到监督的全流程管理制度,让农村公路建设的每一笔资金的管理都有章可循、规范有序。
严把项目申报。规范农村公路项目申报,严格执行“自下而上、逐级申报”原则,由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根据区域乡村发展实际,科学编制包含项目规划方案、详细预算明细、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等内容的申报材料,确保项目与乡村振兴整体规划高度契合。申报阶段同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实地勘察,对符合建设标准、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及时报送省级项目库管理,从源头上保障项目的合规性与可行性。“十四五”期间,全市共申报194个项目,其中,自然村通硬化路11个、建制村通双车道改造77个、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18个、县乡公路改造62个、资源路产业路19个、危桥改造7个。
强化资金拨付与使用监管。督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建立“按进度拨付、按合同执行”的资金拨付机制,依据农村公路项目施工进度、工程质量验收结果及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拨付资金,从制度层面严防资金滞留、挤占、挪用。同时,要求项目实施单位严格落实专款专用制度,按照批准的预算和施工方案规范使用资金,健全财务核算流程,按月报送资金使用报表及项目进度报告,确保资金流向清晰可溯、使用合理高效。
完善监督与绩效评价机制。建立“日常检查+专项督查”相结合的常态化监督机制,定期对农村公路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核查,重点核实账目凭证、资金实际用途及项目推进进度,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项目有序推进。同步构建科学的资金绩效评价体系,从项目建设产出(如建设里程、工程质量)、经济社会效益(如通行效率提升、产业带动效果)、群众满意度等多个维度开展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倒逼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有效提升农村公路管理水平和出行服务水平。
严格制度规范。我市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领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合国家及地方乡村振兴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构建起从资金申请、审批、拨付、使用到监督的全流程管理制度,让农村公路建设的每一笔资金的管理都有章可循、规范有序。
严把项目申报。规范农村公路项目申报,严格执行“自下而上、逐级申报”原则,由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根据区域乡村发展实际,科学编制包含项目规划方案、详细预算明细、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等内容的申报材料,确保项目与乡村振兴整体规划高度契合。申报阶段同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实地勘察,对符合建设标准、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及时报送省级项目库管理,从源头上保障项目的合规性与可行性。“十四五”期间,全市共申报194个项目,其中,自然村通硬化路11个、建制村通双车道改造77个、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18个、县乡公路改造62个、资源路产业路19个、危桥改造7个。
强化资金拨付与使用监管。督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建立“按进度拨付、按合同执行”的资金拨付机制,依据农村公路项目施工进度、工程质量验收结果及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拨付资金,从制度层面严防资金滞留、挤占、挪用。同时,要求项目实施单位严格落实专款专用制度,按照批准的预算和施工方案规范使用资金,健全财务核算流程,按月报送资金使用报表及项目进度报告,确保资金流向清晰可溯、使用合理高效。
完善监督与绩效评价机制。建立“日常检查+专项督查”相结合的常态化监督机制,定期对农村公路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核查,重点核实账目凭证、资金实际用途及项目推进进度,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项目有序推进。同步构建科学的资金绩效评价体系,从项目建设产出(如建设里程、工程质量)、经济社会效益(如通行效率提升、产业带动效果)、群众满意度等多个维度开展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倒逼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有效提升农村公路管理水平和出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