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62次主任会议
文章字数:563
本报讯(记者 刘淑花)10月11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62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梁晓旭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丽梅、张祥、曹占贵、段兴金,秘书长何志岳出席会议。
会议议定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讨论并原则通过《<朔州市长城及古堡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山西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草案);听取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关于开展人大代表在推动本地区经济发展中如何发挥作用专题调研情况的汇报;讨论市政府关于山西华明公司退出朔州市中心医院合作方权益有关事宜。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会议议定,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10月底召开,会期一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山西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公安机关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等;审议《朔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朔州市长城及古堡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报告》等;听取和表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草案);人事任免及其他。
会议议定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讨论并原则通过《<朔州市长城及古堡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山西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草案);听取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关于开展人大代表在推动本地区经济发展中如何发挥作用专题调研情况的汇报;讨论市政府关于山西华明公司退出朔州市中心医院合作方权益有关事宜。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会议议定,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10月底召开,会期一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山西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公安机关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等;审议《朔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朔州市长城及古堡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报告》等;听取和表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草案);人事任免及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