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一社区荣获“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称号
文章字数:462
本报讯(记者 刘淑花)记者从市红十字会了解到,近日,中国红十字总会印发《关于表彰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的决定》,朔城区振兴中心社区被授予“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称号。
据悉,为表彰先进,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和支持红十字事业,形成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合力,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决定,对近年来涌现出的一批城乡社区、学校、志愿服务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红十字冠名医疗机构等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其中,全国共有99个城乡社区荣获“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称号,我省共有3个城乡社区获此殊荣,另外2个是长治市武乡县太东社区、侯马市路西街道西街社区。市红十字会负责人表示,此次殊荣,既是对朔城区振兴中心社区长期践行红十字保护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类尊严的宗旨,深耕应急救护培训、常态化志愿服务等工作的高度认可,更是对我市红十字系统工作成效的有力肯定,为全市红十字组织树立了标杆。下一步,市红十字会将继续号召全市各级红十字组织与相关单位对标先进、争先创优,持续深化人道服务内涵、拓展服务覆盖范围,以更实举措守护群众生命健康,为建设和谐幸福朔州注入更强红十字力量。
据悉,为表彰先进,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和支持红十字事业,形成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合力,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决定,对近年来涌现出的一批城乡社区、学校、志愿服务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红十字冠名医疗机构等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其中,全国共有99个城乡社区荣获“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称号,我省共有3个城乡社区获此殊荣,另外2个是长治市武乡县太东社区、侯马市路西街道西街社区。市红十字会负责人表示,此次殊荣,既是对朔城区振兴中心社区长期践行红十字保护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类尊严的宗旨,深耕应急救护培训、常态化志愿服务等工作的高度认可,更是对我市红十字系统工作成效的有力肯定,为全市红十字组织树立了标杆。下一步,市红十字会将继续号召全市各级红十字组织与相关单位对标先进、争先创优,持续深化人道服务内涵、拓展服务覆盖范围,以更实举措守护群众生命健康,为建设和谐幸福朔州注入更强红十字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