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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在坚持法治根本中充分发挥软法之治的独特优势
——右玉生态文明建设对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深刻启示
文章字数:2929
  □杨明正
  在我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征程中,如何实现法治、德治、自治的有机结合,是一个重大时代课题。山西省右玉县七十多年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动实践,不仅创造了荒漠变绿洲的生态奇迹,更探索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基层治理新路径,形成了软法之治与硬法之治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的治理格局,为破解基层治理难题提供了宝贵经验。深入总结右玉生态文明建设中软法之治的实践智慧,对新时代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启示。
  一、右玉生态文明建设中软法之治的实践特质
  右玉的软法之治,是在长期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中形成的独具特色的治理模式。其最鲜明的特质就在于,通过村规民约、乡风民俗等非正式制度安排,构建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治理机制,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等正式制度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形成了刚柔并济的治理格局。
  软法之治凸显治理方式的柔性化特质。与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法律法规不同,软法规范主要依靠社会认同、道德约束、文化熏陶等非强制方式发挥作用。在右玉植树造林的伟大实践中,“谁种植、谁管护、谁受益”的民间规约,通过明晰权责关系有效调动了群众参与积极性;“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乡规民约,通过道德教化强化了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这些看似不成文的规范,却在实践中产生了强大的约束力和引导力。
  软法之治体现传统治理智慧的创造性转化。中国自古以来就注重“礼治”传统,强调通过道德教化和习俗规范来实现社会治理。右玉的软法治理既继承了传统治理中的德治精髓,又融入了现代治理的参与性、协商性等新元素,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治理模式。这种治理模式既扎根中国大地、富有乡土气息,又与时俱进、充满时代活力。
  软法之治展现了非正式制度与正式制度的良性互动。在右玉的生态文明建设中,软法规范并不是要替代国家的法律法规,而是与之相互补充、相得益彰。国家的法律法规为软法治理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底线约束,软法规范又在法律法规难以完全覆盖的领域发挥重要作用。这种刚柔并济的治理格局,极大地提升了治理的整体效能。
  二、软法之治在右玉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运行逻辑
  右玉生态文明建设中软法之治的成功实践,有其内在的运行逻辑和发生机制。深入剖析这一运行逻辑,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把握软法之治的内在规律,为推广这一治理模式提供理论支撑。
  依托社会化机制,实现规范内化。在右玉七十多年的生态文明建设中,各种软法规范通过持续的社会化过程,逐渐内化为干部群众的行为准则和价值观念。右玉群众在长期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中形成的“爱护树木就像爱护自己的眼睛”这样的朴素认知,正是软法规范内化的生动体现。这种内化过程使得生态保护从外在的约束要求转变为内在的自觉行动,大大降低了治理成本,提升了治理效能。
  借助社会资本,形成柔性约束。在右玉的实践中,社区舆论、道德评价等社会资本构成了软法治理的重要支撑。虽然这种约束没有国家强制力作为后盾,但其产生的道德压力和声誉影响却是实实在在的。这种“无形但却有力”的约束机制,使得软法规范在实践中具有相当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立足文化传统,构筑持久效力。在右玉,各种软法规范与当地特有的生态文化相结合,形成了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治理生态。这种治理模式植根于地方文化传统,在与软法治理的互为滋养、相生相长中,积淀了深厚底蕴,焕发出持久活力。
  三、软法之治对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时代价值
  当前,我国正处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右玉生态文明建设中软法之治的实践智慧,对新时代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和时代价值。
  软法之治有助于实现法治、德治、自治的有机统一。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必须坚持法治根本,同时要充分发挥德治教化和自治基础的作用。右玉的实践表明,软法之治恰恰是连接法治、德治、自治的重要桥梁。通过软法之治,既能够确保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又能够发挥德治的教化作用和自治的基础作用,实现三者的有机统一和良性互动。
  软法之治能够有效提升基层治理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基层治理面对的是具体的人和事,情况千差万别,需要更加精准有效的治理方式。右玉的生态文明建设表明,软法之治具有贴近实际、灵活应变的特点,能够更好地适应基层治理的复杂性和多样性。特别是在法律法规难以完全覆盖的领域,软法之治可以发挥重要的补充作用,实现治理的无死角、全覆盖。
  软法之治能够增强基层治理的民主性和包容性。右玉的实践表明,软法之治往往是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凝聚社会共识的基础上形成的,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民主内涵。这种治理方式能够更好地体现群众意愿、吸纳群众智慧、调动群众参与,使治理过程真正成为凝聚共识、汇聚力量的过程。
  四、充分发挥软法之治在基层治理中的独特优势
  新时代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需要我们在坚持法治根本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软法之治的独特优势,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要重视挖掘和总结基层治理中的软法智慧。我国基层治理实践中蕴含着丰富的软法治理智慧,这些智慧是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宝贵资源。要像右玉那样,善于发现、总结和提炼基层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特别是那些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软法治理模式,使其在更大范围内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要积极推进软法之治与硬法之治的有机结合。软法之治不是要替代硬法之治,而是要与之相互补充、相互促进。要坚持以法治为根本,确保软法治理在法治框架内运行;同时要在硬法难以完全覆盖的领域,充分发挥软法治理的柔性优势,形成刚柔并济、相得益彰的治理格局。
  要不断创新软法之治的实现形式和载体。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软法之治也需要不断创新形式和载体。要积极探索将现代信息技术与软法治理相结合的新路径,善于运用新媒体、新技术丰富软法治理的手段和方法,使软法之治在新时代焕发新的生机活力。
  五、右玉生态文明建设对完善当代国家治理体系的深刻启示
  右玉生态文明建设中软法之治的成功实践,对完善当代国家治理体系提供了多方面的深刻启示,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和借鉴。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软法之治发挥作用的根本保证。右玉的生态文明建设表明,软法之治必须在党的全面领导下有序推进,才能确保正确方向、凝聚各方力量。在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确保软法之治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软法之治的价值取向。右玉的软法之治之所以有效,根本在于其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意愿和需求。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使各种治理举措都能更好地反映民意、汇聚民智、服务民生。
  坚持依法治国是软法之治的基本前提。右玉的生态文明建设表明,软法之治必须在法治框架内运行,才能发挥积极作用。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必须始终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确保软法之治与法治建设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坚持系统观念是软法之治的方法论要求。右玉的软法之治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必须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处理好各种关系,特别是要处理好软法之治与硬法之治、传统治理智慧与现代治理理念、治理创新与制度稳定等重大关系。
  我们要深入总结和借鉴右玉生态文明建设,在坚持法治根本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软法之治的独特优势,不断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者单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