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出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文章字数:743
本报讯(记者 刘淑花)为保障广大消费者节日期间饮食安全,防范食品安全风险,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市民发出了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醒大家提高食品安全意识,科学理性消费,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节日消费环境。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在采购食品时,要选择正规购买渠道,采购场所要优先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购买食品;网购食品要选择信誉良好的电商平台和网店,注意查看商家资质、用户评价和食品标签信息;请谨慎购买无固定经营场所、无证照的流动摊贩销售食品。要仔细查看食品标签,购买预包装食品时,仔细查看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生产厂家、SC标志等标识齐全的信息;对于进口食品,要注意查看中文标签,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慎购;保健食品要认准“蓝帽子”标志,按需购买,不轻信夸大宣传。要留意储存条件要求,购买冷藏冷冻食品时,注意查看储存温度是否符合要求,购买后尽快放入冰箱;购买散装食品时,注意查看储存容器是否清洁、是否有防尘防蝇设施、是否标注生产日期等信息;请谨慎购买无明确标识的自制熟食、腌腊制品等。此外,在选购节日特色食品时,在购买生鲜肉时要注意查看检疫检验合格证明,色泽气味是否正常;购买酒水饮料时要注意是否包装完好、密封正常,警惕价格异常低廉产品;选购节日礼盒时注意包装是否完好,避免购买过度包装产品。请谨慎购买凉拌菜、生食海产品等高风险食品;不购买颜色、气味、口感异常的食品;还要按需购买,避免大量囤积导致食品过期变质。
春节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要保留消费维权凭证,保存购物小票、电子支付记录等凭证。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12315热线或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出现身体不适,及时就医并保留相关证据。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在采购食品时,要选择正规购买渠道,采购场所要优先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购买食品;网购食品要选择信誉良好的电商平台和网店,注意查看商家资质、用户评价和食品标签信息;请谨慎购买无固定经营场所、无证照的流动摊贩销售食品。要仔细查看食品标签,购买预包装食品时,仔细查看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生产厂家、SC标志等标识齐全的信息;对于进口食品,要注意查看中文标签,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慎购;保健食品要认准“蓝帽子”标志,按需购买,不轻信夸大宣传。要留意储存条件要求,购买冷藏冷冻食品时,注意查看储存温度是否符合要求,购买后尽快放入冰箱;购买散装食品时,注意查看储存容器是否清洁、是否有防尘防蝇设施、是否标注生产日期等信息;请谨慎购买无明确标识的自制熟食、腌腊制品等。此外,在选购节日特色食品时,在购买生鲜肉时要注意查看检疫检验合格证明,色泽气味是否正常;购买酒水饮料时要注意是否包装完好、密封正常,警惕价格异常低廉产品;选购节日礼盒时注意包装是否完好,避免购买过度包装产品。请谨慎购买凉拌菜、生食海产品等高风险食品;不购买颜色、气味、口感异常的食品;还要按需购买,避免大量囤积导致食品过期变质。
春节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要保留消费维权凭证,保存购物小票、电子支付记录等凭证。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12315热线或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出现身体不适,及时就医并保留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