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低保特困供养标准全面上调
文章字数:1144
本报讯(记者 武跃林)为深入落实省、市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部署,把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织得更密、缝得更牢,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的通知》《关于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自7月1日起,全市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保障标准全面上调,惠及8万余名困难群众。这项提标工作被郑重纳入2026年市政府重点民生实事,是我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困难群众幸福“加码”、推动共同富裕的暖心实招。
自7月1日起,全市六县(市、区)城市低保标准统一每人每月增加60元,月人均保障标准达到685元。提标后,朔城区、平鲁区达到每人每月708元,山阴县、怀仁市达到每人每月682元,应县、右玉县达到每人每月669元。农村低保迎来“看齐”的好消息,全市统一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7296元,折合每月608元。其中,朔城区保持原有标准不变,山阴县、怀仁市、应县、右玉县在原有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28元。一降一升之间,城乡、县域保障差距有效缩小,低保兜底的底气更足了。
好政策用情,更要用心。按照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3倍的规范,特困供养标准同步“升温”。自7月1日起,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891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9485元。不仅基本生活更有保障,照料服务也更加“量体裁衣”。全市进一步完善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分级保障机制,按照全自理、半自理、全护理三个等级,差异化落实保障资金,所有照料护理资金专款专用,专项用于特困人员的日常照料、住院陪护等服务,让每一位特困对象都能感受到有尊严、有质量的关爱。
政策温度要传到心头,关键是真金白银要落到手心。为确保提标政策落地见效、资金足额直达,市、县两级财政精打细算“民生账”,统筹整合资金,精准拨付保障。2026年,全市已下达城乡低保市级配套资金4584万元,惠及困难群众73210人;下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1476万元,惠及特困对象7563人,每一笔资金都与救助对象精准匹配。资金保障实行省、市、县三级分级负担,市级根据各县(市、区)的实际承受能力,实施差异化配套分担。各县(市、区)统筹上级补助和本级历年结余资金,优先保障提标增资支出,确保提标补助资金足
额发放到位,这份暖心的“民生红利”已实实在在装进了困难群众的口袋。
政策落地跑出“加速度”,靠的是部门携手的合力。市财政局、市民政局统筹调度全市提标落实工作,压实各县(市、区)主体责任,强化部门联动协作。各县(市、区)已于6月30日前完成特困供养标准调整、系统数据更新、政策公开公示等前期筹备工作,确保了7月1日新标准平稳上线、无缝衔接。在低保、特困人员的审核审批上,坚持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全面落实“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工作要求,把宝贵的救助资源精准滴灌到最需要的人身上。
自7月1日起,全市六县(市、区)城市低保标准统一每人每月增加60元,月人均保障标准达到685元。提标后,朔城区、平鲁区达到每人每月708元,山阴县、怀仁市达到每人每月682元,应县、右玉县达到每人每月669元。农村低保迎来“看齐”的好消息,全市统一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7296元,折合每月608元。其中,朔城区保持原有标准不变,山阴县、怀仁市、应县、右玉县在原有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28元。一降一升之间,城乡、县域保障差距有效缩小,低保兜底的底气更足了。
好政策用情,更要用心。按照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3倍的规范,特困供养标准同步“升温”。自7月1日起,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891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9485元。不仅基本生活更有保障,照料服务也更加“量体裁衣”。全市进一步完善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分级保障机制,按照全自理、半自理、全护理三个等级,差异化落实保障资金,所有照料护理资金专款专用,专项用于特困人员的日常照料、住院陪护等服务,让每一位特困对象都能感受到有尊严、有质量的关爱。
政策温度要传到心头,关键是真金白银要落到手心。为确保提标政策落地见效、资金足额直达,市、县两级财政精打细算“民生账”,统筹整合资金,精准拨付保障。2026年,全市已下达城乡低保市级配套资金4584万元,惠及困难群众73210人;下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1476万元,惠及特困对象7563人,每一笔资金都与救助对象精准匹配。资金保障实行省、市、县三级分级负担,市级根据各县(市、区)的实际承受能力,实施差异化配套分担。各县(市、区)统筹上级补助和本级历年结余资金,优先保障提标增资支出,确保提标补助资金足
额发放到位,这份暖心的“民生红利”已实实在在装进了困难群众的口袋。
政策落地跑出“加速度”,靠的是部门携手的合力。市财政局、市民政局统筹调度全市提标落实工作,压实各县(市、区)主体责任,强化部门联动协作。各县(市、区)已于6月30日前完成特困供养标准调整、系统数据更新、政策公开公示等前期筹备工作,确保了7月1日新标准平稳上线、无缝衔接。在低保、特困人员的审核审批上,坚持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全面落实“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工作要求,把宝贵的救助资源精准滴灌到最需要的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