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政策宣讲与专项整治行动
文章字数:1302
本报讯(记者 李晓)《山西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将于9月15日正式施行。针对市民高度关注的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上路准则、车辆分类、违规改装整治等热点问题,我市交管、市场监管部门联合辖区电动自行车经营门店,开展政策宣讲与专项整治行动,引导广大市民规范用车、安全骑行,从源头整治电动车通行乱象。
随着新规施行日期临近,市民合规用车、上牌换证需求持续攀升。近日,市区多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迎来咨询、办理业务高峰,不少市民专程到店了解新规详细条款、办理车辆上牌手续,同时咨询车辆以旧换新相关政策。据门店工作人员介绍,新规对电动车辆品类作出明确划分,主要分为电动自行车、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电动两轮摩托车三类,三类车型的上牌准入标准、登记流程以及上路通行条件均存在明确差异,执行差异化管理规范。
根据新规标准,合格证标注为电动自行车的车辆,骑行人员无需考取驾驶证,可直接在合规销售门店免费办理上户登记,合法上路行驶。而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电动两轮摩托车准入及上牌流程更为严格,购车市民需正常开具购车发票、缴纳车辆交强险后,前往公安交管部门完成登记上户手续,方可依规上路。
除上牌登记、车辆换新外,为电动自行车购置保险成为近期市民出行保障的主流选择。众多市民主动完善车辆行驶手续、购置交通保险,通过主动规避出行风险,为日常骑行出行筑牢安全防线。不少市民表示,为电动车购置保险后,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能够有效保障自身及第三方权益,最大程度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
此次施行的新规,对电动自行车骑行主体年龄、载人标准、安全防护等方面均作出强制性明确规定。为压实新规要求、规范路面骑行秩序,我市交管部门聚焦城市主次干道十字路口、校园周边等人员密集、车流集中的重点区域,持续加大电动车安全头盔佩戴检查力度,常态化开展新规政策普及宣传,及时劝导、纠正各类不规范骑行行为。
据交管部门介绍,电动自行车合法上路的首要条件是完成正规牌照登记,无牌车辆严禁上路通行。同时,新规明确限定,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员年龄需年满16周岁;仅年满18周岁的骑行者可载人,且一次仅限搭载一人,严禁超员载人。
为从源头净化电动自行车市场环境,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杜绝车辆非法改装、违规售卖等违法行为,朔城区市场监管部门全面启动电动自行车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督促经营商户落实主体责任,全方位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护体系。
据悉,本次整治明确严禁各类违规改装行为,禁止商户与消费者串通,对电动自行车实施加装电池、解除车辆限速器、加装尾箱、加长座椅、加装雨棚及挡风板等违规改装操作。市民若发现经营商户存在上述非法改装、违规经营行为,可通过12315平台向市场监管部门实名举报。
相关部门郑重提醒,9月15日《山西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后,公安交管、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落实监管职责,对未登记上牌、不符合上路标准、违规骑行的电动自行车依法依规查处。希望广大市民及时核对自有车辆资质,按期完成上牌登记,严格遵守骑行年龄、载人规范、安全防护等相关规定,做到文明骑行、安全出行。各电动自行车经营商户需严格恪守经营规范,合规开展经营活动,携手共建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随着新规施行日期临近,市民合规用车、上牌换证需求持续攀升。近日,市区多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迎来咨询、办理业务高峰,不少市民专程到店了解新规详细条款、办理车辆上牌手续,同时咨询车辆以旧换新相关政策。据门店工作人员介绍,新规对电动车辆品类作出明确划分,主要分为电动自行车、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电动两轮摩托车三类,三类车型的上牌准入标准、登记流程以及上路通行条件均存在明确差异,执行差异化管理规范。
根据新规标准,合格证标注为电动自行车的车辆,骑行人员无需考取驾驶证,可直接在合规销售门店免费办理上户登记,合法上路行驶。而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电动两轮摩托车准入及上牌流程更为严格,购车市民需正常开具购车发票、缴纳车辆交强险后,前往公安交管部门完成登记上户手续,方可依规上路。
除上牌登记、车辆换新外,为电动自行车购置保险成为近期市民出行保障的主流选择。众多市民主动完善车辆行驶手续、购置交通保险,通过主动规避出行风险,为日常骑行出行筑牢安全防线。不少市民表示,为电动车购置保险后,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能够有效保障自身及第三方权益,最大程度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
此次施行的新规,对电动自行车骑行主体年龄、载人标准、安全防护等方面均作出强制性明确规定。为压实新规要求、规范路面骑行秩序,我市交管部门聚焦城市主次干道十字路口、校园周边等人员密集、车流集中的重点区域,持续加大电动车安全头盔佩戴检查力度,常态化开展新规政策普及宣传,及时劝导、纠正各类不规范骑行行为。
据交管部门介绍,电动自行车合法上路的首要条件是完成正规牌照登记,无牌车辆严禁上路通行。同时,新规明确限定,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员年龄需年满16周岁;仅年满18周岁的骑行者可载人,且一次仅限搭载一人,严禁超员载人。
为从源头净化电动自行车市场环境,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杜绝车辆非法改装、违规售卖等违法行为,朔城区市场监管部门全面启动电动自行车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督促经营商户落实主体责任,全方位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护体系。
据悉,本次整治明确严禁各类违规改装行为,禁止商户与消费者串通,对电动自行车实施加装电池、解除车辆限速器、加装尾箱、加长座椅、加装雨棚及挡风板等违规改装操作。市民若发现经营商户存在上述非法改装、违规经营行为,可通过12315平台向市场监管部门实名举报。
相关部门郑重提醒,9月15日《山西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后,公安交管、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落实监管职责,对未登记上牌、不符合上路标准、违规骑行的电动自行车依法依规查处。希望广大市民及时核对自有车辆资质,按期完成上牌登记,严格遵守骑行年龄、载人规范、安全防护等相关规定,做到文明骑行、安全出行。各电动自行车经营商户需严格恪守经营规范,合规开展经营活动,携手共建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