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文章字数:819
本报讯(记者 刘淑花)10月14日上午,朔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梁晓旭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祥、曹占贵、段兴金、王海军、刘红宇及秘书长出席会议。副市长魏元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晓轩,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出席会议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4名,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通过了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议程;听取关于《朔州市校园周边环境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的说明、关于《朔州市乡村清洁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全市社保基金运行和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2025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关于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强调,制定《朔州市校园周边环境管理条例》是解决我市校园周边治理难题的有效举措。要加快制定配套措施,健全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校园周边管理效能,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周边环境。
会议指出,要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优化法律援助资源配置,让更多困难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会议要求,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扎实做好社保基金运行和管理工作,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基金安全、稳健、可持续运行。
会议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促进国有自然资源保值增值、永续利用,更好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要不断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让群众就近就便享受更加优质、均衡的医疗服务。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严格依法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加强教育培训和能力建设,更好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在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方面的重要作用。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梁晓旭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祥、曹占贵、段兴金、王海军、刘红宇及秘书长出席会议。副市长魏元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晓轩,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出席会议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4名,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通过了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议程;听取关于《朔州市校园周边环境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的说明、关于《朔州市乡村清洁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全市社保基金运行和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2025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关于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强调,制定《朔州市校园周边环境管理条例》是解决我市校园周边治理难题的有效举措。要加快制定配套措施,健全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校园周边管理效能,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周边环境。
会议指出,要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优化法律援助资源配置,让更多困难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会议要求,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扎实做好社保基金运行和管理工作,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基金安全、稳健、可持续运行。
会议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促进国有自然资源保值增值、永续利用,更好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要不断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让群众就近就便享受更加优质、均衡的医疗服务。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严格依法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加强教育培训和能力建设,更好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在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方面的重要作用。